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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而是慣性思維。
凱雖然是警察,可軍人風格更加濃烈。而警察呢?前文一直在說,警察對很多人來說,就只是一份養家餬口的職業。他們抓賊,更多的是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要務,所以很多時候,警察並沒有那些悍匪強悍,悍匪跑出來犯罪是把命綁在褲腰帶上的,可警察不是啊。軍人就不一樣了,他們的職責就是殺敵,什麼方法能更快更好的殺敵,他們就會毫不猶豫的使用,聲東擊西算什麼,單槍匹馬殺入敵營,也不是不可以。
這些悍匪根本沒想過會有警察會這麼猛!於是被打的措手不及。
船上的槍身很快讓船里的匪徒注意到,於是一群悍匪從船里鑽了出來,打算支援甲板上的敵人。可凱怎麼可能給他們這個機會呢?他們在上船之前就通過船隻結構圖知道了船隻結構。在上船之後,凱和馬修就有意無意的正好堵在船艙到甲板的通道口,那些匪徒剛剛從通道露頭,就被凱用火力壓了下去。
也是這個時候,馬庫斯他們也從碼頭上殺了上來。這樣一來船舷邊上的匪徒立刻腹背受敵,很快就被消滅乾淨。
看到甲板上的敵人被肅清的差不多了,凱立刻換槍,換成了ksg霰彈槍,這種帥氣的散彈槍怎麼可能只給其他人用,自己不用呢?其實吧,ksg霰彈槍雖然威力大,彈藥足,射擊手感什麼的也很好,可它還有一個非常大的缺點,就是容易卡殼。這種缺點要是放在作戰部隊手中,絕對是一個大缺點。
戰鬥中突然卡殼絕對是會要人命的事情,所以凱並不看好ksg霰彈槍在軍隊和警察部隊中推廣。但話又說回來了,這點弊端對凱來說並不叫事。反正帥就完了。
拿着ksg霰彈槍,凱打頭陣,率先衝進了通道中。
很快一個匪徒就從裏面沖了出來,他們原本聽到外面槍聲少了很多,以為緊急情況解除,在他們的觀念里,六十個手持輕重機槍的搶手絕對不可能這麼容易就被收拾,他們自以為是警察被打退了,他們想要儘快搞清楚情況,然後再決定是跑路還是其他什麼。
結果剛剛露頭就看到一把造型帥氣的散彈槍頂在他們面前。
碰!
散彈槍的扇形殺傷在這種狹窄的地方最是有效不過了,反倒是步槍在這裏不好施展,以來步槍穿透力太大,近距離打在人身上,很容易造成貫穿,子彈要是打在船上的金屬通道上很容易造成跳彈,在這種狹窄的地方跳彈,那後果難料,所以手槍和散彈槍反倒是很好的選擇。
散彈槍雖然威力強,可實際上有效距離並不遠,打在人體上造成巨大創口的同時,並不會造成貫穿傷,而且即便產生跳彈,只要不是距離太近,運氣太差,一般來說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傷害。
關鍵是,近距離的散彈槍威力不僅大,而且一大就是一片,非常好用。
那群劫匪剛剛露頭就被凱一散彈槍撂倒了三個人,剩下的也只能朝船艙里退,這種距離面對散彈槍,他們真心沒這個膽子。
砰砰砰!
面對受傷的三名匪徒,凱條件反射地拔出腰間的手槍補上了三槍,把這三個倒霉蛋的頭給暴掉。
「cpd好吧,他們聽不到了。」凱的身體反射比嘴快多了,原本打算讓他們投降的,結果開槍太過,話音還沒落下,這幾個倒霉蛋就嗝屁了。
通道里頓時一片死寂。這次,沒人敢再冒出來報復射擊了。
從槍聲響起到現在才多長時間?敵人就已經殺進船艙內部了!這樣看來,甲板上的同伴多半是凶多吉少了那些匪徒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惹到了什麼人?為什麼突然冒出來這麼厲害的敵人?
凱繼續端着槍朝船艙中前進,這一路上他們碰到了一些船員,不過這些人都非常老實,看到他們立刻跪在地上。他們是真的船員,雖然知道船上有人製毒,但也只是知道而已,他們只是打下手,就算被起訴,也判不了多少年,何必為了這個而丟掉小命呢?太不划算了。當然也不是沒有那腦殘的,打算反抗,結果就是那些白痴都死了。
讓特蕾莎支援過來的警探把這些傢伙都銬起來,凱帶着馬修三人繼續前進。走到一個拐角,突然一個人影闖進他的視野中,凱反射性的就打算擊斃他,可最後一刻反應過來,身體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