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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真的!
凱挑了挑眉毛,一群重案組警察立刻舉起了槍口。
於是大兵們只能繳槍。
開玩笑,跟着凱混了這麼長時間,這幫重案組的人其他的或許沒學會,驕兵悍將倒是學的十層十。目中無人簡直是家常便飯,甚至連洛杉磯本地警局都對西區的那群混蛋不爽了,這幫人實在太蠻橫了。
沒凱的本事,可把凱的那種臭脾氣倒是學到手了。
對於凱,洛杉磯警界,就沒有不服氣的。別人能打,能辦案,關鍵是膽子出奇的大,到現在,聯邦執法機構,除了CIA,就沒他沒懟過的。這也算了,關鍵是他每次都懟贏了。
這就很牛皮了。
總之,一群重案組的警察居然把美軍的武器給繳了,這特麼的也算是奇觀了。
之後,凱他們一群警察就衝進了校園,一邊疏散人員,一邊組織防線,再怎麼樣也不能綠巨人跑出去,雖然這麼做效果可能不大,但總比沒有好。
而且,凱也已經準備好了馬甲。
凱自己帶着一把XM109,準備找一棟建築物,佔據有利地形,進行狙擊支援。
XM109,號稱世界上威力最大的狙擊槍,其口徑為25毫米,以恐怖的破壞力而聞名,經測試,可在射程二千米內精準擊毀各種高價值的軍事目標,有效射程內輕鬆擊穿5厘米厚的鋼板;其發射威力跟大炮有一拼,因此有着肩射炮的綽號;在未來的戰場上,有可能靠一把狙擊步槍就可以阻止或者擊毀裝甲隊的攻擊,但是該步槍後坐力極大而且槍體十分沉重(重量20.9公斤),加上射擊時會產生較大的聲音和槍焰,因此,它威力巨大的同時,持槍者暴露的風險也同樣巨大。
當然這個缺點在這裏不算什麼。
可不等凱找到合適的地點,就看到兩架武裝直升機在自己頭上盤旋。上面傳來一個粗暴的聲音。
「封鎖現場,誰都不准離開!LAPD,我命令你們立刻封鎖現場!任何人不准離開。這裏由我全權接管!重複!這裏完全由我接管,執行命令!!!」
可惜誰都懶得搭理他,自顧自疏散群眾,建立防線。
看到自己的命令無人遵守,羅斯快氣炸了,自從被凱打掉蛋蛋之後,或許是為了維持自己的男子氣概,羅斯比以前更加蠻橫無理,稍微一點點事,都能把他點炸。現在的他,倒是讓很多人恐懼。
「喂!誰是你們的指揮官!誰允許你們瞎搞的?你們必須聽命令!」
不得不說,光看外表,羅斯的確很唬人,標準的白人精英長相,消瘦但精幹,一頭白髮剪的很整齊,氣勢很足。
丹有點被唬住,沒有硬抗。但他也沒有慫,直接指了指從另一邊走來的凱。
「那就是我們的長官,你有什麼對他說。」
凱看到丹的表現,沒好氣的瞪他一眼:「慫死你算了!真特麼沒用!」
丹撇了撇嘴,畢竟不是誰都有凱的膽子的。
早在聽到凱聲音的時候,羅斯就感覺不妙,一扭頭,果然,真的是這個混蛋。
而凱則一臉殘聯的笑容。
「看看是誰?哦!這不是我們的羅斯將軍嗎?怎麼你個白痴還沒被軍隊踢出去?現在軍方都這麼博愛了嗎?連一個弱智變性人也收留?」
羅斯眼睛頓時就紅了,嗯,這不是要哭了。而是被氣的氣血上頭。
他這輩子說實話沒怎麼經歷過什麼屈辱,畢竟出身好。可人生中最刻骨銘心的屈辱卻都是眼前這個男人帶給他的。
「凱!」羅斯咬牙切齒的說出了這個名字。
可凱卻陡然收起了笑容。
「白痴!你又一次被捕了!雜種!」凱直接拔出了槍。
羅斯身後的士兵也第一時間把槍口指向了凱,但很快,他們發現,他們想多了。
唰的一聲!
周圍幾十把槍指向了他們。
羅斯暴怒的看向那些警察:「你們想幹什麼?你們想要對一名美利堅合眾國中將開槍嗎?那是叛國!!!」
這倒挺唬人的,至少那些警察也有點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