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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分為親藩,內藩,外藩三等。爾等六國,不算諸夏之國,只是外藩。爾等國有內亂,大唐可管可不管。不過,若有敵國相攻,大唐是必管的。大唐藩屬,不容他國攻打。」
意思就是,你們國內打生打死,大唐不想管但不是一定不能管。只有你們遭受他國攻打,大唐才管。
按照《大唐律典》,大唐藩國分為近藩,內藩,外藩三等,待遇和義務都不相同。
親藩,是李氏皇族分封在海外的諸侯國,不但外交要聽從中央,就連國內重要的軍政大事,也要報請中央朝廷同意,必須和中央朝廷保持高度一致。
按照規定,後世哪個親藩諸侯悖離中央,行分裂之舉,其兄弟子侄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取而代之。
當然,要是中央朝廷的皇室絕嗣,血緣最近的親藩諸侯就有資格入繼大統。中原要是發生叛亂或者權臣篡位,親藩諸侯也有義務撥亂反正,恢復李氏天下。
當然,李洛的兒子還小,孫子也還沒有,親藩諸侯還早的很。
除了親藩,就是內藩了。
內藩屬於異姓諸侯,也是同屬華夏聯盟的諸夏之國,如今的宋衛梁理四國,就是內藩。
內藩的外交和戰之權在大唐中央,年號和度量衡、文字、風俗、禮儀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但,其國內軍政大事和制度,朝廷不管,許其國君完全裁決。
內藩雖然是高度自治,但法理上仍然屬於大唐的一部分。
最後才是外藩。外藩不是諸夏,不屬於華夏聯盟,更不是大唐的一部分,只是屬國而已。除了外交和戰之權,大唐一概不管,只要履行稱臣納貢,歲歲來朝的義務就夠了。
內藩可以和皇室通婚,但不許和親藩、外藩通婚。外藩不可和皇室通婚,也不可和內藩、親藩通婚。
這就是大唐後世津津樂道的說的「三藩制度」。
六國使臣聽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謝。起碼,大唐能保證他們不被別國入侵。
李洛這麼做,當然是別有用心。他「保護」六國不被侵犯,其實是杜絕了後世六國統一的可能性,讓天竺中部和南部,永遠處於分裂狀態。
接下來,六國使臣同意,每年來朝納貢。較大國每年敬獻牛五萬頭,較小國每年敬獻牛三萬頭。連續獻牛十年。
這十年,每年再敬獻黃金一百斤,算是敬獻給皇帝的金花錢。
十年之後,耕牛不用再敬獻。各國每年貢物改為黃金三百希爾(900克),加白銀三千希爾,還有特產九種。
大唐不會回禮。因為大唐的回禮就是唐軍的「保護」。這就是戰場上輸了戰爭的代價。
等於說,皇帝每年多了好幾十萬兩白銀的進項。
最後,六國使臣當殿簽下了國書,算是代表其國,正式尊大唐為宗主國,成為大唐外藩。
史稱《洛陽和議》。
《洛陽和議》除了規定稱臣納貢之外,還有一些重要條款。比如規定:
大唐與天竺六國持續半年之戰爭情勢,正式宣告結束。自今日起,達成合議。
天竺六國一次性賠款唐軍軍費黃金一萬希爾,白銀十萬希爾。
唐軍釋放天竺聯軍俘虜八萬四餘人。但天竺六國需要支付糧食五十萬石,補償俘虜消耗的口糧。
唐軍有租用沿海各國港口為軍港的權利。
唐廷在各國設置使館,在各國擁有使館區一方里。此一方里使館區,等同大唐國土,天竺人不得擅入。
唐民在六國犯罪,一律以使館使臣按照《大唐律典》處置,六國有司不得審判之。
唐商貨物入境,只徵收百分之五商稅。
…
天竺六國使臣完全沒意識到這些條款的厲害之處,都覺得沒啥大不了。讓他心疼的,主要還是賠款和納貢。
至於什麼港口,使館,商稅…他們還真不太關心。
只要大唐信守承諾,不再侵犯他們就行。
他們甚至沒有提出在大唐設置使館的要求。
等到使臣們陛辭離開,滿殿大臣頓時紛紛給李洛賀喜。
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