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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降臨,無數躲藏在黑暗角落的怪物開始慢慢伸出利爪,悄悄的接近那些毫不知情的普通人。
那些邪惡從來不曾離開這個世界。
但同樣,守護人類的力量也不曾消失。有怪物危害人類,自然就有狩獵那些怪物的人。
埃里克·布魯克斯就是這樣的人,夜晚降臨,那些骯髒的怪物出來作惡的時候,也是他活動的時候。
每一個認識埃里克·布魯克斯的人,都會不約而同用一個詞來形容他,那就是酷!這種酷不是裝的,而是他天生如此,他從出生起,就不會哭,也不會笑,仿佛沒有感情一樣,他這輩子唯一熱衷的一件事,就是獵殺吸血鬼。
埃里克·布魯克斯是一個傳奇,而這份傳奇從他出生之時就決定了。當年他出生的時候,他的母親米麗亞姆在臨床生他的時候被一名吸血鬼咬傷,生他之後不治身亡。也是因為這份奇特的遭遇,讓他擁有了半人半吸血鬼血統。他擁有吸血鬼和人類的特性,卻又沒有兩者的缺點。
他可以直視陽光,雖然不太喜歡大蒜和白銀,可那些東西對他並沒有什麼危害,最多就是讓有點難受而已。同樣,他也沒有人類的軟弱,他擁有遠超常人的力量、速度、感官和耐力,同時也擁有快速癒合的能力。
如果一定要說有什麼缺點的話,那就是他必須要定期吸食血液。如果長時間比吸血,他會變得狂躁、虛弱。不過還好,他對血液的需求量遠遠小於吸血鬼,女人每個月的親戚都夠他喝的。他可不是純種吸血鬼只能通過血液來補充能量,他可以吃人類的食物。
也許是因為吸血鬼血統的緣故,埃里克·布魯克斯的情緒很少,就像冷血動物一樣。
除了性格酷之外,他的時尚品味也很酷。不分白天黑夜,他都會帶着黑墨鏡,不分寒暑,他都會穿一身黑色風衣。一個冷酷的小平頭加上稜角分明又冷酷之極的臉龐,合起來就是一個字——真特麼的酷!
為了給自己的母親報仇,也是為了阻止那些暴虐的吸血鬼傷害普通人,埃里克·布魯克斯一直在追捕吸血鬼。
強大的實力和冷酷的作風,為了贏得了一個外號——刀鋒。
到了現在,幾乎所有吸血鬼都只知道他的代號,完全忘記了他還有名字。
大多數的時候,刀鋒的活動範圍一直在紐約等東海岸城市,可就在最近,他收到了一個消息,他的老對手,紐約吸血鬼的領導者狄肯·費斯最近派遣了他的姘頭拉奎爾帶着一群吸血鬼離開紐約前往了芝加哥。
刀鋒一直在對付狄肯·費斯,可惜這個傢伙藏得太深了,刀鋒始終找不到他的蹤跡。所以在得到這個消息之後,他就趕到了芝加哥,打算抓住拉奎爾從她嘴裏問出狄肯·費斯的下落。
結果來到芝加哥之後,他發現拉奎爾失蹤了,連帶着她的手下,也一起失蹤了。
刀鋒在獵殺吸血鬼這方面絕對是宗師級別,可他在芝加哥找了半個月,愣是沒找到拉奎爾和她的手下。之前芝加哥出現了一連串的謀殺案,刀鋒一眼就看出那些案子都是吸血鬼做的,他偷偷潛入一些作案現場,果然在現場找到了一些蛛絲馬跡,正是拉奎爾的手下乾的。他們明明就在芝加哥!
在經過一系列無用功之後,刀鋒決定按照老辦法,直接找地頭蛇!
這種方法簡單粗暴,但非常有用,唯一不好的就是會打草驚蛇,讓整個芝加哥的吸血鬼知道刀鋒來到這個城市了。不過現在刀鋒已經顧不得那麼多了。
他找到了一家吸血鬼經營的酒吧,然後拿出傳統異能,蒜精、聖水、白銀,狠狠的折磨了裏面的吸血鬼。
吸血鬼是一個很難出硬漢的種族,畢竟他們有着漫長的生命去享受人生,浪費時間他們很願意,但浪費生命?那就不行了。畢竟不管是吸血鬼還是其他什麼東西,都只有一條命。
刀鋒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
最近芝加哥的吸血鬼正在遭到屠殺,城裏的幾大家族的頭領正聚在一起商量對策。
吸血鬼遭到屠殺?
真是喜聞樂見。
刀鋒碰到過不少獵魔人,他們雖然也追捕吸血鬼,可效率所以刀鋒很少和他們合作,因為沒必要,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