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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絲蒂強忍着笑,看着薩曼莎·雷耶斯灰溜溜的從辦公室出來,要不是受過訓練,多好笑都不會笑,她絕對要笑出聲。這個女人之前有多趾高氣昂,現在就有多狼狽。
明明知道自家老大身份特殊,還跑過來擺什麼檢察官的架子,不是找不自在是什麼?
薩曼莎·雷耶斯心裏也恨的出血,她知道凱的身份特殊,所以才會一上來就擺出強硬姿態,因為她知道,如果自己不這麼做,別人可能鳥都不鳥她,而且她也不覺得自己有錯。
在美國,檢察官天然要高警察一頭,畢竟檢察官可都是法學院畢業,大部分都是名校生。不僅如此,在美國律師轉政壇簡直是常態,特別是檢察官更是成為政客的最佳途徑。
在職權上也是,地方檢察官,是美國縣(市)一級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部門最高公務員,他負責監督副檢察官和助理檢察官們。
哈維當初想要改變世界,不也走的檢察官這條路?
所以檢察官那真的是官,警察?那只是打手而已。一般來說,檢察官根本不用太給警察面子。更別提是薩曼莎·雷耶斯可是地檢二把手,於是理所應當的,她就打算按照強硬的態度來。
結果別人還真不給面子!
直接讓她滾蛋。
而薩曼莎·雷耶斯這時候才發現,還真拿他沒轍。她能怎麼辦?市長和首席檢察官都是別人的靠山。就算她通過自己的權力像總局施壓,總局也不敢動。反倒會引火燒身。
畢竟別人的身份可不僅僅只是一個警察而已。
薩曼莎·雷耶斯其實並不想和凱起衝突,但沒辦法,懲罰者的案子對她來說實在太重要了!這關係到她的前途!
所以即便是被趕出辦公室,薩曼莎·雷耶斯也不想就這麼離開,她必須把案子拿到手。
和中國不一樣,美國的檢察官是有權力自行偵查的,所以她有資格領導警察查案。當然這個前提是需要警察配合。畢竟在任何一個法律條文中也沒有規定,檢察官有權力調動警力,雖然在施法實踐中,這種事層出不窮,可如果警察不配合,她也沒轍。玩法律太清楚法律的威力了。只要凱不配合,她就算再牛逼也沒用,甚至她就算想強行拿走案子也不行,因為她沒有法律依據來支持自己的行動。
草率了,草率了。
薩曼莎·雷耶斯一邊反思,一邊大腦飛快運轉,想要怎麼說服凱讓自己接手這起案子。
不管怎麼樣,懲罰者都必須死!
「薩曼莎·雷耶斯?她到你那去做什麼?」哈維接到凱的電話也有點奇怪,因為他不記得自己安排過這個案件給薩曼莎·雷耶斯。
說起來,哈維和薩曼莎應該算是對手,因為原本來說,首席檢察官這個位置是薩曼莎·雷耶斯,當時哈維根本沒打算參選,畢竟他的資歷還是太差了,結果和內斯特聯手之後,哈維實行了彎道超車,拿下首席。
講真,薩曼莎·雷耶斯在資歷,人脈甚至於功勞,都遠在哈維之上,她輸的幾位不甘心。可沒辦法,大勢如此,她也只能接受副檢察官的任命,要不然啥也得不到。
可這不意味着薩曼莎·雷耶斯就放棄了,相反,她一直在為下屆選舉蓄力。
哈維清楚薩曼莎·雷耶斯的想法,對此他沒什麼太多的想法,在他看來,如果自己這個任期中如果不能做出點成績,那下屆選舉失敗也沒什麼。要是他做出成績了,那麼連任也是理所應當。
所以對於薩曼莎·雷耶斯,他也沒有多餘打壓和限制,副檢察官該做的事,她想怎麼做都行。可懲罰者的案子哈維是來至最底層的,他對於懲罰者那種粗暴雖然不滿,但在心裏卻也暗暗同意,所以他一直沒拿懲罰者的案子當一件大事。紐約的黑幫已經夠整個地檢辦公室忙活的了。
那麼薩曼莎·雷耶斯為什麼要摻和這個案子?而且哈維自己還一點都不知道。
「你的意思?」
「讓她滾蛋,懲罰者我自然會來想辦法,我不需要一個我不認識,也不太喜歡的人對我的工作指手畫腳。」凱當警察以來,一直都是以超高自由度聞名,沒那個上司會去指導他來辦案,都是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舒服的一匹。你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