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龍媽

第110章 《丹妮莉絲法典》

阅读页设置
背色

  

  

  

  

  

  

  

  

字體

上一章 首頁 目錄 書架 下一章

    丹妮頒佈的《告吉斯人書》並非虛言相騙,她真心打算用贖買的方式獲得莊園內的房產與存糧。

    「咦,湯姆你看,無垢者又在貼佈告,咱們過去瞧瞧,上面都寫了些什麼。」

    自由衛士紀念碑豎立起來之前,丹妮向命匠人在人民廣場外圍砌了一道矮牆,充當阿斯塔波的bbs公告牌。

    如果丹妮有什麼政令發佈,除了在公告牌與街頭巷尾貼佈告,還會讓無垢者提這個銅鑼,分散城市各個角落,一邊敲鑼吸引市民注意力,一邊大聲背誦丹妮的指令。

    並非只背誦一遍,而是像複讀機一般,不停重複背誦,如果遇到市民上前詢問,他們還會對某一條政令詳細解釋。

    唔,其實九成九的無垢者也不識字,或者說,奴隸主沒教過他們識字,他們能大聲背誦還能為市民講解,全是因為前一晚學者給他們「上課」的緣故。

    丹妮指揮學者,學者將「聖意」傳達給無垢者,無垢者去大街上讓全城市民明白丹妮女王的指示。

    剛開始,丹妮還有過讓學者站在佈告下當解說員的想法。

    就像古裝劇里的劇情,每一個城門口都有通緝令,而通緝令下方一定有一個落榜老秀才得意洋洋賣弄文字。

    等老秀才一邊解說榜文,周圍不識字的群眾一邊跟着「喔,啊,呀」地附和。

    可惜那些學者自命不凡,不願意干。

    「陛下,並非小人要違背您的意志,可國王也不會把夷都瓷器當夜壺用,善主大人購買小人時,花了足足1888個金輝幣呢!

    小人精通歷史、文學、詩歌、樂器表演等知識,25歲時還在瓦蘭提斯大圖書館獲得過高級學者的證書,可不能與街頭藝人混為一談啊!」

    當時伊桑這樣對丹妮哭訴道。

    然後丹妮問喬拉:維斯特洛爵士的贖金一般也就100金龍?

    (大概300個金輝幣)

    喬拉面色難看地點點頭。

    ......

    「《丹妮莉絲法典上冊》,序言......吾乃丹妮莉絲·坦格利安,立此法典,讓正義之光照耀大地,消滅一切罪與惡,使強者不能壓迫弱者。」自由學者湯姆一字一字大聲念道。


    「原來是法典。」瘦猴雜技師失望說道。

    「傑瑞,你不懂,法典乃統治之基礎,國家之柱石,這下我就放心了。」學者湯姆大笑着說。

    「放心什麼?」瘦猴疑惑道。

    「之前我一直擔心,女王陛下在解放阿斯塔波後會帶着無垢者離開,畢竟,她要回維斯特洛復辟坦格利安王朝,那樣的話,咱們可就慘了。」

    「法典與她離不離開有什麼關係?」雜技師還是不太懂。

    自由學者搖搖頭,神情激動指着大金字塔方向,感慨道:「丹妮莉絲女王比我想像的更英明神武、勇敢無畏。

    她真的想要改變世界,也有能力改變腐朽的舊世界。

    並非我之前擔心的那樣,解放奴隸只是一時間的小女孩兒同情心發作。」

    「喂,學者先生,別在那感嘆了,快點告訴我們佈告上都寫了什麼。」旁邊不識字的市民急不可耐跺腳道。

    「喔,我看看......」自由學者再次將目光移向佈告牆,朗聲念道:「1.諸神之下,世人身份有別,但皆生而自由,奴役他人為第一原罪,必受神靈與真龍的詛咒。」

    「好!說得好,我們生而自由,奴隸主該下地獄」

    「龍之母萬歲,丹妮莉絲女王萬歲!」

    「米莎,米莎!」

    ......

    法典第一條念完,周圍新自由民皆大聲叫好。

    學者卻微微皺起眉頭,他發現這條法律並沒詳細說明對販賣奴隸之人的懲罰。

    諸神的詛咒如果有用,阿斯塔波還能存在六千年?

    還不如說「必受巨龍龍息一口做懲罰」來得實在。

    他卻不知,丹妮也是用心良苦。

    《法典上冊》只是告訴世人那些事能做,那些不能做,寫的相對簡略與通俗,以增加法典的流通性與被接受度



第110章 《丹妮莉絲法典》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上一章 首頁 目錄 加書籤 下一章
相關:    柯南之我不是蛇精病  神秘讓我強大  眾神世界  太荒吞天訣  阿拉德的不正經救世主  
同類最熱
搜"我成了龍媽"
360搜"我成了龍媽"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