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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室內異常安靜,林逸的分析,讓他們陷入到了思考。
「我反駁你一句。」馬文亮認真的說:
「從距離來看,新陽商場離春喜二小比較近,而小孩子對價格這種東西不太敏感,也不會貨比三家和砍價,選擇新陽商場是有理由的。」
「不對!」林逸說道:
「這套規則用在其他孩子身上或許是合理的,但用在孫丹丹身上就不行了。」
「不行?」
「這裏有一個細節,昨天是星期一!」
「星期一?」
這個觀點,讓所有人都產生了疑惑,不明白林逸是什麼意思。
「孫丹丹是小學二年級,而春喜二小只是個普通的小學,學習氛圍一點都不捲,所以她們的周末是雙休,李曉萍也沒有錢給她報補習班和特長班,也就是說,她的周末就是在家學習,而李曉萍因為要上班賺錢,周末也不會在家呆着,對她來說,周末出去買東西,是最正確的選擇,因為她的母親不會知道她做了什麼了,買完東西,把禮物藏起來,周一送給李曉萍,才是最完美的選擇,邏輯上也能達成閉環,其次」
林逸頓了頓,繼續說道:
「如果是周五去買,那麼她回家的時間勢必會拖延,李曉萍一定會察覺,這樣一來,買禮物的事情就會暴露,對她來說,就失去了送禮物的驚喜,所以周末出去買東西,才是最合理的選擇,即便她是個孩子。」
眾人再次沉默,感覺林逸的分析,給他們指出了一條新的思考方向。
而自己之前的分析,很有可能都是錯的!
「所以你認為,孫丹丹去新陽商場,肯定是有其他的目的。」
林逸單手拄着腦袋,控制着快進和後退。
「你們看,到了新陽商場後,她曾出現過很多次回頭的動作,還朝着其他方向看,很顯然是在找什麼東西。」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了,你是想說,是有人把她叫到了新陽廣場!」馬文亮說。
「沒錯,這種可能性很大!」林逸說道。
「我聽李曉萍說過,她是外來務工人員,她在這裏除了父母,應該沒有親人,那麼接觸她的人,就可能是她的鄰居,可以從這方面入手,看看是誰來找她了。」
「鄰居?」周莉有點不明所以。
「像孫丹丹這樣的孩子,她的朋友圈肯定很窄,認識的朋友里,除了同學就是鄰居,而她的同學是和她一起上學放學回的,不可能約她在新陽商場見面,所以鄰居家孩子的可能性最大。」
周莉點點頭,明白了林逸的意思。
「我覺得,應該先把她的父母找來,打聽一下孫丹丹平時都跟誰玩,或許能打聽出一點線索。」林逸說:
「除此之外,應該再問問北水路附近的派出所,看有沒有其他孩子失蹤,如果有,就能併案處理了。」
「如果沒有呢?」周莉說。
「那就是另一種可能了,並不是孫丹丹的小夥伴,把她叫到新陽商場的,而是那個拐賣他的人!」
「我認為第一種可能可以排除了,我們實地走訪過,並沒有聽說附近有丟孩子的。」馬文亮說。
「那就是第二種可能了,先從孫丹丹身邊的熟人開始查,應該能查到些線索。」林逸說道:
「先把他的父母找來,打聽一下這方面的事。」
「李曉萍離婚了,現在只能找她過來。」陳芳錦說。
「離婚了?因為什麼離婚了?」
「嗜酒,賭博,家暴。」
「離婚三件套都湊齊了,現在孩子丟了,他有沒有過來找孩子。」
「也在找呢。」
「那就一起叫來,跟他們聊聊這事,現在能做的,也只有這麼多了。」
「嗯。」
馬文亮點點頭,把這件事安排了下去,會議也進入到了休息階段。
「小伙子,你可以啊,一個記者居然分析的頭頭是道,真不簡單。」馬文亮誇獎道。
「平時警匪片看的比較多,都是瞎說的,對你們有用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