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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在整個過程中不但思考縝密,而且設計巧妙。行事更是鎮定自若,在巡警發現棄屍之後還能重新回來收取,繼續原計劃;甚至在倉皇逃離的時候,他還不忘利用枕波園後門的特殊設計,重新鎖好後門。此人的膽大妄為可見一斑。
以他藏匿屍體的手段和將王秀珠偽裝成自殺的手法來看,此人對傳統衙門的辦案思路、手法非常熟悉。要麼是累累前科的老江湖,要麼自己就曾經是公門中的捕役。
從兇手未動王寡婦家的紋銀來看,此人殺人並不為圖財,圖財害命的慣匪也不會處心積慮的處理屍體,他採用的種種手段都是在竭力掩蓋案情。
兇手對路徑的熟悉,對山陝會館的,應該是本地人或者在廣州長期生活過。
刑警們根據他們搜集到的各種線索,大致勾勒出了兇手的形象:年輕男子,年齡大在25~30歲之間,無須,長相斯文,從舉止看很可能是讀書人。身高160~165厘米之間,腳長大約24厘米。身手敏捷,可能身懷武功。會說廣州官話,熟悉本地情況,很可能就住在廣州。
僅有這個形象,自然是無法通緝抓捕的。刑警們還需要更多的線索。這時候送來了仵作的驗屍報告。
廣州的一府二縣的仵作都留用了――雖說他們技術簡陋甚至多有錯謬,好歹也是幾百年來經驗的積累,在沒有培養出自己的法醫之前就暫時只能靠這些人了。
仵作不但屬於皂隸賤民,因為工作的關係更是人人避之不及,所以基本上家族內部世代傳襲,經驗的積累是有的,說到理論基本上是靠一本《洗冤集錄》。自然滿足不了刑偵工作的需要。特別是不能解剖屍體使得屍體檢驗效果大打折扣。為此不得不請劉三權充法醫來執刀。
現在送來得驗屍報告就是這麼一份經過雙重檢驗的混合報告。結論是死者是個中年人,屍體上沒有衣物留存,年齡大約在四十到五十歲之間,身材矮胖,手足部皮膚細膩,生活優裕,不是勞動階層出身。最讓人吃驚的是死者的生殖器竟然被人齊齊割去,手法乾淨利落――報告註明:是死後割掉的。
烏項看到這裏吃了一驚,死者還被人割去生殖器――這是多大的仇啊!再往下看,死因是斬首。不過,解剖的結果發現其胃中留存有大量的酒精,結合屍體身上並無外傷,應該是被人灌醉後殺死的。
「我看,這是花案無疑了。」高重九去追查疍戶的小艇沒有收穫,接到通知說屍體已經發現才趕回局裏。
兇手在被害人被砍掉腦袋之後又割去了生殖器――如果死者是小童,有可能是拍花的割去了行邪術合藥,但是被害人是中年人,這樣的行為除了涉及桃色案件之外別無其他合理的解釋。
烏項和李鎮國也同意他的看法,問題是要什麼樣的花案,才能惹得兇手對死者先砍頭再閹割,如此的深仇大恨,恐怕得殺父奪妻滅子這樣的級別才夠得上。
「會不會是王秀珠亡夫的親族幹得?」李鎮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們可以從這裏入手……」
「要她的亡夫還有親族,王秀珠早就被人娶回去了,就算她不願意,這房子也斷然不會允許她住。」
窮人家庭老婆亦是財產,更別說她本來就是買來的。王秀珠死了男人孩子,她男人若還有宗族裏的兄弟,必然要把她娶回去解決光棍問題。就算不娶,把她或賣或者典,總能換些錢。至於這房子更不可能留給她這樣一個孤苦無依的寡婦了。
「所以她亡夫在本地不可能有同族兄弟,否則還容她一個人自在過活?」高重九說,「再說親族抓姦是圖財,不至於要害姦夫的命――還下手這麼狠。」
烏項想了想說:「有一點可以肯定了,兇手應該不是王寡婦的姘夫,或者說,不是那個住在她家裏的姘夫。」
證據很明顯,從王秀珠家搜出來得男人衣服和嫌疑人的體型完全對不上,和被害人倒是差不多,說明這些衣服都被害人的。另外,經解剖提取了被害人胃內未消化的食物,其中多種食物都和在現場發現的剩菜有關。說明被害人是在王秀珠家吃的晚飯。
「柳嫂說疑兇是晚來早走,這說明疑兇並不住在王寡婦家。從現場的證據也證明也不常住王秀珠家。但是老崔提供的情況又表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