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小
中
大
一金錢比價
漢簡中所載物價,都用錢幣計算,更未涉及到金錢的比價。但漢代文獻中有許多物價是用黃金來計算的,因此我們在討論漢簡中所見物價之前,有必要對漢代金錢比價作一些說明,以便後面討論到各種物價時進行折算。
秦代統一貨幣,實行黃金和銅錢並行的二等幣制。漢承秦制,因循未改,在兩漢四百餘年中,除短暫時間發生過幣制混亂的情形外,沒有超出過黃金和銅錢二等幣制的範圍。
漢代作為貨幣的黃金,以斤為計算單位,一斤金又稱為一金。《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說:「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黃金一斤。」顏師古註:「以斤名金。」又《史記》卷三十《平準書》《正義》引臣瓚也說:「漢以一斤金為一金。」兩漢朝廷常常以大量黃金賞賜貴族大臣,無一例外都是以斤為計算單位的。
漢初銅錢形制屢變,但從漢武帝時行五銖錢以後,即成定製,所以五銖錢外的錢幣,都未通行多久。漢錢以錢為計算單位,千錢稱為一貫或一緡。漢簡是漢武帝以後的文物,物價大都是用五銖錢計算的,這給我們今天考釋漢簡中的物價以很大的方便。
漢代金、錢二等幣之比價,有很嚴格的規定:一斤黃金等於一萬銅錢。所有漢代文獻都反映了這樣的比值。如《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說:「黃金一斤,值錢萬。」《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正義》說:「漢以一斤金為千金,當一萬錢也。」這裏的「千」字當是「一」字之誤,即是說一斤金為一金,當一萬錢。又如何休《公羊解詁》隱公五年云:「金重一斤,若今萬錢矣。」何休說的「今」,是指東漢。李劍農曾說:「蓋在漢時,金與錢,同為法定之幣,金一斤與錢萬,亦為法定之比值。」1這個意見是很對的。漢代文獻中的「黃金」、「金」,是否都是我們今天所說的黃金,史學界對此有不同的意見,但漢代作為貨幣的黃金,一斤等於一萬錢,則是沒有疑義的。
反之,凡是談到一金不等於萬錢的材料,總是有些問題。第一條見於《史記》卷九七《陸賈列傳》《正義》,云:「漢制,一金直千貫。」千貫,即百萬,漢金一斤無論如何不會如此昂貴。前人已經指出過「千」字乃「十」字之誤。一金直十貫,即萬錢,已是法定之比值。
第二條見《九章算術》卷七說:「今有共買金,人出四百,盈三千四百;人出三百,盈一百。問人數,金價各幾何?答曰:三十三人,金價九千八百。」《九章算術》大概是西漢時成書的。它的算例所舉的各種物品價格,雖然大體上反映了當時的物價狀況,但它們都是假設的算術題目,並不是市場價格的直錄,同時這一題說金價九千八百,並未指明金的計算單位和數額,所以不能斷定這裏所買的一定是黃金一斤。
因此可以肯定,兩漢的金錢比價有嚴格的規定:黃金一斤等於銅錢一萬。至少在官方價格是這樣。以下我們討論到漢簡和文獻中的各種物價時,即以此種比值折算。
二田宅價
居延漢簡中,有兩枚簡分別詳細記載了當時戍卒侯長禮忠、[隊灬]長徐宗的包括田宅在內的全部家產,並且註明了這些家產的當地價格,現抄錄如下:
其一,勞[車余]《居延漢簡考釋釋文之部》第455頁:
——————————————
1李劍農:《先秦兩漢經濟史稿》第183頁。
侯長[角樂]得廣昌里公乘禮忠年卅
小奴二人直三萬用馬五匹直二萬宅一區萬
大婢一人二萬牛車二兩直四千田五頃五萬
軺車一乘直萬服牛二六千
凡貲直十五萬〔(146)37、35〕
其二,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居延漢簡甲編》第181b簡:
二[堆灬][隊灬]長居延西道里公乘徐宗年五十
妻妻宅一區直三千妻妻一人
子男一人田五十畝直五千男子一人子男二人
男同產二人用牛二直五千子女二人
女同產二人男同產二人
女同產二人
這裏明確記載了田宅、牛馬、奴隸等的價格。關於牛馬、奴隸等的價格,我們放在後面再講,先來討